您好,欢迎访问资源库!
全部 学位论文 会议论文 图书 期刊 报纸
高级检索
首页>统计年鉴(全国性)>报纸>  "房贷新政"带来理财变局

"房贷新政"带来理财变局

日期:2007.10.12 点击数:3

【类型】报纸

【版次】第B27版(金融资讯银行)

【录入时间】2015.05.22

【所属分类】统计年鉴(全国性)/报纸

【全文挂接】

【全文】

□记者王春利文李文波图

国庆节前夕,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房贷新政”: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新政”的执行将进一步抑制炒房,有利于使高涨的房价趋于理性回归。但对购买第二套住房者来说,还贷压力加大,投资需要重新权衡。与此同时,银行“加按揭”、“同名转按揭”等将受到影响。

房贷二套负担加重

十一前夕,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上调第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和利率。记者日前从省会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绝大部分银行已接到总行相关通知,并已执行“房贷新政”。

中信银行郑州分行零售银行部个人贷款管理中心主任李冬对记者说,目前行里已执行新政策,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

李冬说,对使用第二套房贷者来说,首付款提高至40%还不是最要害的,更大的杀手锏是利率,过去各家银行对住房贷款执行优惠利率,通常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优惠15%,现在对第二套房不但没有优惠,反而增加10%,负担就加重了许多。以30万元10年期贷款为例,按照现行优惠利率,购房者月供3430.22元,而如果按照新政策,月供即为3737.73元,每月要多还300多元,10年下来总利息要增加3.69万元。

记者从省会其他一些银行了解到,目前他们已接到总行转发人民银行、银监会房贷新政策的通知,但具体的操作细则并没有出来。几位业内人士说,目前通过人民银行的征信,查出购房者是否第二次使用住房贷款并不难,但仍有些具体细节不够明朗,如房贷新政中虽然说明“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为“第二套”,但如果第一套房贷已还清或是原购房者已转按揭后再购买住宅时,算不算“第二套”,并不清楚。

房贷挖墙脚将受限

光大银行郑州分行私人业务部有关负责人说,房贷新政执行后,目前市场上的“个人住房同名转按揭”业务将受到影响。因为,根据新政策,“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额度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

据了解,在商业银行各项贷款中,房贷是优质“蛋糕”。省会各银行近年来在房贷上的竞争非常激烈,一些新进来的股份制银行想着法儿争夺客户,“个人住房同名转按揭”就是一个“杀手锏”。购房者之所以愿意跨行“同名转按揭”,是因为“转按揭”后在新银行可获得更高额度的授信,房贷者可向银行多次申请具有明确合法用途的个人贷款,如购买汽车、大件电器,等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理财功能,盘活抵押的房产。

李冬分析说,现在房贷新政策不允许对房子重新评估、增加授信额度,那么购房者跨行转按揭也得不到增值功能,就没必要再转来转去了。同样受到影响的,还有目前省会多家银行开展的“加按揭”业务。

房产投资需重新权衡

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风险操作管理中心经理孙祥瑞说,房贷新政是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一个手段,从国家层面讲,意在遏制炒房,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但对居民来讲,在当前通胀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投资第二套房仍然具有实战价值。因为,从国内外经济发展看,投资资本市场、投资房产是战胜通货膨胀的有效方式。

对普通工薪阶层来说,提高首付确实带来压力,利率上调也会加重负担,因此在房贷新政执行后投资者需要重新进行权衡,看自己是否具有承受能力。但同时,从长期投资而非投机角度看,购买第二套房者也不必过于担心,利率上调有利于提高人们的还款意识,宏观调控有利于楼市长期健康发展,对那些准备给子女购房或有理财需求者来说,合理的房产投资仍有必要。特别是对一些小户型房,以租代息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3 0
推荐内容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