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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偷漏税及对付措施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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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连开光
来源:
厦门大学
年份:1993
所属分类: 统计年鉴(全国性) - 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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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nbsp; 类及其经济影响进行研究。偷漏税是指涉外税收纳税人 (包括法人也包括自然人,包括所得税纳税人也包括流 转税及其他税纳税人)利用隐匿、谎报、欺骗、伪造凭 证、帐簿、随意列支费用等非法手段,使一笔应税收入 的税收管辖权落空。从而达到不交或少交有关国家税法 或国际税收协定要求的应纳税款目的的行为。关于避税 问题则比较复杂。所谓避税就是企业、团体或个人等具 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实体,通过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通过转让定价、通过人(包括法人、自然人)的迁移、通 过对税法空子的钻空取巧,达到减轻或免缴税收行为。 它的具体形式有税收筹划、转让定价避税、对税法钻空 取巧避税等。它与偷漏税的根本区别在于,避税是避税 主体的不违法行为。而偷漏税在任何时候都是非法的, 要给予处罚的。偷漏税、避税除了税收、筹划这一形式外。 无论是对国家财政利益丁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竞争、 对总供给总需求平衡的实现以及经济结构优化、吸引外 资的影响都是消极的。第二部分研究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偷漏税、 避税主要手段及原因。偷漏税的主要手法有:少报业务 收入人为地缩小工商统一税税基;高税率产品申报为低 税率产品,偷逃工商统一税;虚报产品出口,偷渡工商 统一税,骗取减免税优惠:人为地列支费用,缩小所得 税税基;假冒“三来一补”,逃避纳税义务,骗取税收 优惠。避税的主要途径有: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主 要表现形式有三种:第一种,高进低出,第二种,低进 低出,第三种,高进设备;虚列、多报境外费用;来料 加工企业,外商压低工缴费;支付高利息转移利润;通 过假分设新企业办法骗取减免税期的优惠;从境外购进 商品再出口,获取减半征税优惠待遇;利用“双轨“外 汇价差,调节盈亏,进行避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偷漏税避税得以成功的原因在于我国现有法律、法规 不完善,涉外税收机构不健全和队伍素质不高,以及社 会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偷漏税、避税的认识存在 偏差,还没有形成一套强有力的反偷漏税、避税的制度 和措施。 第三部分研究对付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偷、漏、 避税的制度措施和管理措施。对付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 企业偷漏税、避税的制度措施是通过修改和完善涉外法 律、法规,以达到目的。具体地讲,就是要调整优惠政 策;建立系统可行的转让定价调整制度;协调涉外税收制度与关税、出口退税制度之间的关系。增强税制自动 的反偷漏税、反避税功能。制定了反偷漏税、避税制度 以后,必须通过加强管理,切实加以贯彻实施。加强宣 传,提高反偷漏税、反避税认识,增强反偷漏税、反避 税观念;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强化与管理涉外 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诚 实的纳税人,给予更多的支持;建立国际商情网络与信 息情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