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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政分权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
作者: 潘文轩 来源: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年份:2011 所属分类: 统计年鉴(全国性) - 学位论文 关键词: 财政分权 区域协调发展 影响路径
描述:的研究命题。从理论上看,财政分权和区域经济发展间的关系是近年来财政学和区域经济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国内外许多学者研究了财政分权对区域差距、区域一体化、区域竞争等区域经济发展现象的影响。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建立起一个比较系统的研究财政分权对区域协调发展影响的理论框架。而从现实来看,我国财政分权改革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有效的激励,推动了区域经济的高速增长。但在实行财政分权的过程中,区域发展不平衡、区域发展结构扭曲等问题也比较突出,给大国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这要求我们对当前的财政分权体制作进一步的调整和改革,使其更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本文沿着“理论分析——实证分析——政策分析”的思路,系统性地研究了我国财政分权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在理论部分,本文探讨了财政分权和区域协调发展之间的因果逻辑关系,说明了财政分权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的路径、机制与结果。在实证部分,本文综合运用统计、计量、案例等实证方法,分析了我国财政分权对区域协调发展所产生的实际影响,并解释了产生这种影响的原因。在政策部分,本文提出要进一步深化财政分权体制改革,增强其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推动作用,并设计了较为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与措施。本文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部分所得到的主要结论为:第一,财政分权体制通过政府间公共事务责权和财政支出责任划分、地区间财力分配、地方政府财政竞争、区域间财政调控四条路径来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现实中的财政分权体制往往同时包含着促进和制约区域协调发展的因素,所以,财政分权对区域协调发展存在着双重可能影响。第二,我国政府间公共事务责权和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整体框架已经建立起来。但就某些特定的公共事务责权和财攻支出责任而言,其划分方式还不是十分明确与合理。与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相比,当前我国政府间公共事务责权和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方式还存在不少弊端。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公共事务责权和财政支出责任重心偏低,中央和省级政府责任缺位,而县级政府负担过重。第三,在我国当前的财政分权体制下,地区间财力分配始终呈现出较大的差距。由于纵向财权划分上的一些缺陷,再加上存在横向税收转移现象,造成了初次财力分配体制不尽合理。初次分配形成的区域财力差距甚至还超过了区域经济差距。而财政转移支付的财力再平衡能力尚有不足,难以从根本上扭转区域财力分配失衡的格局。第四,我国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竞争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利弊共存。财政竞争促进了资本的跨地区流动,加快了各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但是,由于各地区展开竞争的起点高度不平等,财政竞争非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扩大了区域经济差距。此外,当前的财政竞争过于集中在对资本和税源的争夺,造成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结构的扭曲。第五,我国中央政府综合运用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区域财政投资政策、区域税收政策等区域间财政调控手段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过,由于中央调控政策设计缺陷、地方贯彻执行不力等诸多原因,调控政策的效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削弱。基于上述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本文提出了要构建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财政分权体制的观点。具体的政策建议为:首先,要积极调整政府间公共事务责权和财政支出责任划分,优化区域发展中的政府间职责分工;其次,要努力健全地区间财力分配机制,逐步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再次,要不断规范地方政府财政竞争行为,建立起良性的区域竞争模式;最后,要着力完善区域间财政调控体系,持续增强调控政策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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