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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及客户权益保护
作者: 徐东林 来源: 法制与社会 年份:2009 所属分类: 统计年鉴(全国性) - 期刊 关键词: 商业银行 金融监管 个人理财业务 客户权益
描述:之间应属信托关系,在此基础上,为整顿混乱不堪的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全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国应引进借鉴英美信托制度规范银行与客户权利义务关系,更好的维护客户的权益。
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从巴赛尔银行监管体制的角度
作者: 徐东林 来源: 上海财经大学 年份:2010 所属分类: 统计年鉴(全国性) - 学位论文
描述:康发展的关键。解决银行风险监管问题,必须从完善法律制度入手,巴塞尔银行监管体制作为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最佳实践”,贯彻着“激励相容”和全面风险监管的理念,与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管目标不谋而合,可以为完善该业务的风险监管提供思路。银监会在《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中也要求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特点将巴塞尔银行监管的理念贯彻到各业务之中。因此,本文尝试将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将法学与金融学等相关学科交叉研究,紧扣该业务的风险及目前法制现状,借鉴巴塞尔银行监管体制的先进经验,提出具可操作性的建议。在行文安排上,分别回答了“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问题。<br> 本文在第一章界定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念及性质,指出其属于特殊的中间业务。通过对该业务法律关系的分析,本文提出,在实质上属于保本的理财业务中,银行与客户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而在非保本的理财业务中,银行与客户形成信托关系,银行在前一种业务中需要面对信用风险在内的产品风险,而在后一种业务中需要面对声誉风险在内的业务风险。据此思路,笔者全面分析该业务中“银行风险是什么”,同时探讨了表象背后的银行道德风险,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总结风险特点并明确了其监管的重点即,完善该业务的表外风险监管,抵御该业务中银行操作风险及声誉风险,同时降低银行道德风险。<br> 第二章中针对巴塞尔银行监管体制中与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部分进行分析和研究。本文采取点与面结合的方法,既从个人理财业务的角度分析了现行巴塞尔银行监管体制的整体框架,也针对该业务的监管重点,对体制内的具体制度进行了剖析。此外,由于此次金融危机后巴塞尔委员会再次对现行监管机制进行了反思并进行了更新,本文也适当吸收了其中的相关部分。在剖析巴塞尔银行监管体系的内容后,不难发现其与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监管的目标相契合,因此有必要借鉴巴塞尔银行监管的先进理念改善该业务的风险监管水平。<br> 本文在第三章评价了目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管法律制度,笔者在对该业务法律制度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从框架到具体制度与巴塞尔银行监管标准进行比对,客观的评价了该业务的法制现状:一方面其已初具雏形,初步引入风险导向型监管理念;另一方面,还存在不少缺陷与问题,法律制度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表外风险资本的计算存在缺陷,外部监管手段和理念较为落后,信息披露内容和频率未能保证市场约束的有效性。<br> 针对第三章提出的问题,第四章立足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特殊语境,有针对性的借鉴巴塞尔银行监管体制的内容,从宏观到微观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管法律制度完善提出建议。针对第三章提出的缺陷,笔者首先对改进法律框架提出建议,认为应完善整合法律资源,使监管法律体系更为系统化;在完善具体法律制度完善方面,笔者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包括进一步改进资本充足监管制度,革新该业务的监管理念和手段,完善该业务领域内包括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等,使巴塞尔银行监管体制的要求能够有针对性的嵌入到该业务风险监管之中,提高该业务的风险监管水平。<br> 本文的主要创新是重新明晰了该业务中的商业银行风险,在此基础上,从借鉴巴塞尔银行监管体制这一崭新的角度,立足该业务的现实,从宏观和微观对完善该业务的监管法律制度提出建议。此外,本文也对巴塞尔银行监管理念如何适用于我国具体银行业务进行了尝试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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