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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P环保在华设立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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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成志
来源:
厦门大学
年份:2014
所属分类: 统计年鉴(全国性) -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外商投资性公司
资本弱化
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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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外资企业统一按2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非居民企业股息所得征收20%预提所得税。除对香港等少数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或特殊安排的国家或地区的非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股息所得减按5%征收外,其他均减按10%征收。这促使外国投资者纷纷探索对其在华投资运营模式进行重组,寻求替代此前惯用的BVI离岸公司投资路径的最佳方法。外商LELP环保是上述谋求转变的外国投资者之一。LELP环保于2008年入华投资。2009年中,其财税部门即着手研究如何结合中国内地的相关财税政策对公司在华投资运营模式做出优化。本文从财税角度对LELP环保在华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文章在介绍了相关理论和政策后,以LELP环保实例分三个层面展开分析:一、公司背景介绍和原模式的问题分析;二、设立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架构构建、重组税务分析和设立城市选择;三、就新模式在投融资、税务两方面进行单项分析后,采用折现回收期和盈利指数法分析了设立外商投资性公司的综合效益。最后得出LELP环保在华设立外商投资性公司具备可行性的结论并推广得出此模式对类似公司具有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