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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问题研究
作者: 刘艳飞 来源: 东北财经大学 年份:2011 所属分类: 特色书籍 -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税收竞争 财政分权 制度外税收竞争 税收立法权
描述:入的主要手段。但是税基具有流动性这与地方政府的财政需求势必会形成一种矛盾,再加上我国以经济发展定业绩的干部考核机制,地方政府便不惜代价的去挽留甚至是掠夺税基,这就是税收竞争。税收竞争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在中央政府集权状态下,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策的执行者,并没有独立的自主权限,相互之间更没有形成独立的利益机制,也就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竞争。改革开放后,随着财政分权的逐步推进,地方政府在事权上有了一定自由裁量的空间,各地方政府间利益的独立性也逐渐增强,这为各地方政府展开税收竞争提供了必然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得益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的市场化进程逐步加快,较完备的市场体系也初步建成,这不仅推动了区域间资源的自由流动,也将各地区的经济利益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经济发展的需求使地方政府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于辖区的经济发展上。经济发展的需求与区域间资源流动性的矛盾、不彻底的分税制所带来的地方政府财权与其事权的不匹配,迫使地方政府运用各种手段展开竞争。税收竞争作为地方政府在税收市场上的竞争,像一般市场上的竞争一样,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适度的税收竞争可以减少政府剩余,增加纳税者剩余;可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还可以促进新的税制的产生。但随着地方政府对经济发展需求的增强,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已经突破了有序的范围,超出了法律法规的界限,产生了制度外税收竞争。辖区政府为了吸引资源,一味的降低有效税率,导致税收竞争的边际成本大于税收竞争的边际收益,地方公共产品提供效率低下,产生恶性税收竞争。地方政府直接采取不合法的手段进行竞争,进而又形成了税收竞争的异化。所有这些制度外税收竞争不仅违背了竞争的原则,造成要素的非正常流动,还会进一步增加贫富差距,对国家经济发展的诸多领域都可能产生严重的影响。如何以最为有效的方法来消除这些不合法的竞争,规范我国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是学界、政界非常关心的话题。本文试图运用税收竞争的一般理论,结合我国的实际发展,来全面分析我国税收竞争产生及发展的原因,并对规范地方政府间税收提出一些政策建议。本文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范围、国内外学者对税收竞争的研究现状、论文的结构与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为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的理论概述,首先讨论了国内外学者关于税收竞争含义界定,然后分析了税收竞争的理论基础:税收市场理论、财政分权理论与演进主义的制度竞争理论。最后是根据不同的标准对税收竞争进行分类,并阐述了税收竞争所产生的影响:适度的税收竞争具有积极的效应,失度的税收竞争产生消极的影响。第三部分是我国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的现实分析。地方政府竞争能力的形成以及地方官员对经济发展的需求等原因使税收竞争在我国拉开帷幕。目前,我国地方政府间税收问题已大量存在,既有差别性税收政策及地方政府合法税收权限内引起的制度内竞争,也有各种各样的制度外税收竞争。制度外的税收竞争超出了税收立法权限的限制,不仅表现在竞争数量上的泛滥,而且是质的异化。税收优惠政策未严格依法实施,各地方政府越权减免税等都是税收竞争异化的表现。第四部分根据前三部分的分析提出规范我国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的相关政策建议。包括改革财税制度,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取向,改革官员绩效考核制度,加强税收监督,构建地区间税收合作协商机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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