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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
作者: 吴珊 来源: 浙江财经大学 年份:2014 所属分类: 统计年鉴(全国性) -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税收筹划 盈余管理 产权性质 所得税成本 会计政策选择
描述:,而没有考虑到税收筹划也会对盈余管理产生相对作用,两者有时可能因目标或动机的不同而产生冲突。通过梳理国内外的文献发现,我国学者关于税收筹划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大多停留在理论分析阶段,实证研究相当匮乏,使得研究结果缺乏有力的证据;而国外学者关于两者之间的研究也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研究体系。所以,本文以此为切入点,重点研究税收筹划对企业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以及在不同产权性质下这种影响存在的差异。企业的盈余管理决策往往需要在盈余管理收益和盈余管理成本之间进行权衡,而所得税成本构成了盈余管理的一项很重要的成本。因此,企业的税收负担尤其是所得税税负,是影响盈余管理以及企业相关经济行为的重要因素,而税收筹划是一种能够影响企业实际税收负担的管理活动,从而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所以,深入地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理解税收筹划对盈余管理产生的经济后果,为企业有效地运用税收筹划和盈余管理实现企业追求价值最大化的目标提供一些经验证据。本文应用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的基础理论,考察了税收筹划对企业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首先,本文从盈余管理的影响因素研究、税收筹划的相关研究、税收筹划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三个方面对国内外的文献进行梳理和评述;其次,阐述本文所应用的契约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有效税收筹划理论;再次,分析税收筹划对正向盈余管理活动和负向盈余管理活动的影响机理,并进一步讨论了税收筹划对不同产权性质下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差异;最后,选取我国2009-2011年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税收筹划的激进程度对企业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以及在不同产权性质下这种影响存在的差异。本文的研究主要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企业税收筹划的激进程度对不同方向的盈余管理程度产生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第二,对于不同产权性质下的企业,税收筹划的激进程度对企业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显著不同;第三,除了税收筹划这一因素以外,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还受企业规模、财务杠杆、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影响,而且在不同盈余管理方向下,这些影响因素也有所差异。基于以上结论,本文从企业有效运用税收筹划和盈余管理以及政府对两者的监管两个方面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中美立法机构预算监督体系比较研究
作者: 李芳菲 来源: 浙江财经大学 年份:2013 所属分类: 统计年鉴(全国性) - 学位论文 关键词: 人大 国会 委托代理理论 代议制理论 预算监督
描述: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为我们完善预算监督机制提供了重要指导思想。起源于信息经济学的委托代理理论认为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代理公共经济,和民众形成了多级委托代理关系。与企业中的委托代理关系不同,政府预算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有其自身的特点。在预算监督中,政府作为代理方,民众委托其代表立法机构对政府进行监督。在对预算的众多监督中,立法机构的监督无疑是最具权威性的。人大进行预算监督是符合民主进程的重大举措。美国拥有世界范围内相对科学和成熟的公共预算管理制度和理论体系,是比较好的研究和学习对象,尽管我国和美国的政体不同,但我们可以借鉴美国议会制所体现的分权和制衡理念来完善我多人大的预算监督。为此,文章选取中美两国的立法机构,即人大和国会在中央层面对政府预算的监督作为研究对象,对立法机构预算监督的组织体系、内容体系进行了分析比较,并进一步论证了两种体系和内容下的监督效果。认为目前我国立法机构的预算监督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可以借鉴美国的一些制度安排和行为选择,提升我国立法机构的预算监督能力,强化我国立法机构的预算监督效果。文章首先阐述了选取中美立法机构预算监督体系为研究课题的大背景,即是在党的政策指引下,顺应国家预算改革发展进行的探究,以及做此比较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然后,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总结了目前已有研究的成果。紧接着,文章详细介绍了与立法机构的预算监督密切相关的委托代理理论和代议制理论,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委托代理理论和代议制理论与预算监督的关系。同时,对中国人大和美国国会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比较;其次,从立法机构预算监督的组织体系、内容体系,以及监督效果的角度对中美两国的预算监督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比较。两国的机构设置存在较大差异,相应的职能划分也各具特色。美国注重分权和制衡,在国会内部也处处体现着此精神,各个机构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更有浓郁的制约意味。中国的立法监督起步较晚,机构设置处在不断完善之中,体系尚不够完善,人员设置也较为粗糙。从预算监督的内容上看,美国已经把所有的政府预算都纳入了国会的监管范围,没有国会的允许,一分钱也出不了国库。相较而言,我国还存在大量的政府预算游离在人大监督视野之外。人大对预算的监督体现在预算各环节上有强有弱,存在着“重审批,轻决算”的现象。通过比较分析,认为我国人大目前对于政府预算的监督和美国国会对于政府预算的监督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在现实操作中存在不少问题,具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故文章的最后,提出了一些提升中国立法机构预算监督能力的建议。文章的创新之处在于系统的对中国和美国的立法机构预算监督体系进行了分析比较,尤其是对实施效果的分析,提出了从信息、对话、强制等角度考量监督效果。这相对于学者以立法机构为研究对象进行研究时,偶有提及其财政权相比是一个创新。同时,本篇论文并未止于简单的资料整理和事实介绍,而是在掌握确凿事实的基础上从财政学、政治学、经济学视角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探讨,并根据中国改革发展的需要和改革的现实,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当然,建议措施的实施效果还需要实践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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