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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的客户权益保护
作者: 张学美 来源: 中国政法大学 年份:2011 所属分类: 统计年鉴(全国性) - 学位论文 关键词: 个人理财 委托代理 违规操作
描述:路径,曝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理财业务中投资者利益受损,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护,这是一个在实践中亟待回应的问题。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由于进入资金门槛低,已经进入大众化阶段,对该项业务投资者进行保护,可以说关乎社会稳定。金融危机之后,有很多学者讨论有关金融系统稳定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笔者认为,广大的投资者是金融业发展的基础,金融业的发展离不开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如果一味的强调金融系统的利益,而置投资者利益于不顾,必将使金融业丧失发展的根基。本文第一章首先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关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目前主要有委托代理和信托关系的争议,笔者通过分析认定银行理财业务中银行与客户属于委托代理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对在委托代理关系中,银行与客户负有的权利义务进行分析。第二章,结合理财业务的特殊性,笔者总结出在实践中存在的三种突出的银行违反代理义务的情形,主要有:第一,银行未尽风险评估义务;第二,银行制定的格式条款存在不合理分配权利义务的情况,在与客户订立合同中,未尽合理的格式条款说明义务;第三,银行未尽信息披露义务。第三章,分析我国在对投资者保护上存在的问题,问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立法上存在空白和缺漏,另一个问题是,投资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面临着举证能力不足,司法介入理财纠纷有限的困境。然后笔者根据我国目前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实际,制定一部统一的金融服务法律短时间不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对完善我国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者保护提出一点浅薄的意见。笔者提出的建议有:立法上,首先应该对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做出明确,使之不再是一个富有争议的问题,因为法律关系是分析其他问题的基础;其次要提高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规范的位阶,树立法律的权威,使银行理财业务有法可依,用法律的手段规制银行的理财业务行为,从源头上保障投资者利益;最后在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时,要对银行信息披露做出详细、具体、严格的规定,另外还要对银行违反代理义务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做出规定,使得客户受损的利益能获得赔偿。
论我国证券委托理财的几个法律问题
作者: 易浩 来源: 复旦大学 年份:2005 所属分类: 统计年鉴(全国性) - 学位论文 关键词: 证券委托理财 私募基金 委托代理 委托理财合同
描述:断深化改革和发展,证券委托理财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以及监管的滞后,在2001年至今的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的背景下,相应的问题及法律纠纷也随即出现并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因此本文选取证券委托理财作为研究内容,对相关法律问题作一些探讨。 本文共四章。第一章从概念、类型、法律性质、特征及其他相关概念的比较等方面着手,对证券委托理财做了概述,并介绍了我国证券委托理财业务发J心现状及风险状况。 第二章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了主要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委托理财业务发展状况及基本法律制度。 第三章则从民事法律、刑事法律、行政法律及行政管理三方面阐述了我国证券委托理财业务的制度性缺陷,对我国证券委托理财立法现状进行了充分的剖析。 第四章立足于实证法,对当前司法实务中的若干程序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揭示,并就处理委托理财类合同纠纷的司法实践提出了明确建议,旨在对我国司法审判甚至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提供参考作用。 最后,本文对我国委托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作出了方向性、前瞻性的合理展望,并结合国外证券委托理财对我国的借鉴,就完善我国证券委托理财立法给出了合理化建议。
我国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的实证研究
作者: 范春燕 来源: 上海财经大学 年份:2003 所属分类: 统计年鉴(全国性) - 学位论文 关键词: 上市公司 委托理财 实证研究 委托代理
描述:、规模大;约定收益高;协议缺乏约束力等.在上市公司委托理财过程中也出现很多问...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研究
作者: 郝军 来源: 河北师范大学 年份:2009 所属分类: 统计年鉴(全国性) -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商业银行 个人理财 委托代理 策略 实证分析
描述:,并且对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况、市场定位、发展策略进行了实证分析。 绪论简述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分析其理论基础;指出文章的创新点、难点和不足。 第一部分阐述了现阶段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解释,界定了较为准确的定义。指出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实际上是建立在委托代理关系上的银行服务,划分了个人理财业务的不同种类。认为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一种不同于现有信托业务、零售业务、投资业务的一种全新业务。归纳了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经过的三个阶段,认为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已逐渐成为商业银行增强客户忠诚度,提高银行竞争力,更好管理客户风险,提高银行风险对冲和管理能力的重要业务方式,也是商业银行为满足市场需求而必须开办的一项业务。 第二部分通过分析指出我国的居民收入已经大幅度提高,新型中产阶层正...
银行代客理财法律性质辨析
作者: 潘晓春 来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年份:2010 所属分类: 统计年鉴(全国性) -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商业银行 代客理财 委托代理 保底条款 法律效力
描述:为,以求从基础上把握银行的资产管理服务性质。 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指出银行代客理财的界定及争议,介绍我国银行代客理财的源起,与代客理财相关的几个概念及对代客理财的界定,明确代客理财的法律范畴;针对目前关于代客理财存在的争议做一综述,并进行简单的分析,明确本文接下来重点研究比较的是代客理财是委托代理关系还是信托关系。同时,说明本文分析的切入点,即对代客理财这种服务本身的性质进行研究,而不是针对提供的产品服务类型进行研究。 第二部分,银行代客理财法律辨析。目前理论界通行的认识是将代客理财归于宽泛的以委托合同为基础的法律关系范畴,通过分析委托和代理的法律特征和银行代客理财的实质,对委托论进行反驳。然后针对银行代客理财的信托论观点进行分析,从信托的起源上理解信托和代客理财,通过对信托和代客理财的特征进行比较分析,得出代客理财的法律性质为信托,具体分析代客理财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部分,保底条款的法律效力分析,本章是代客理财法律性质辨析的衍生问题,当代客理财定性为委托代理关系时保底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当代客理财定性为信托法律关系时,保底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进一步阐释代客理财应属于信托关系,并对保底条款的法律效力进行辨析。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激励机制研究:基于防范道德风险的角度
作者: 谢娟 来源: 西南财经大学 年份:2014 所属分类: 统计年鉴(全国性) - 学位论文 关键词: 个人理财 委托代理 激励 发展研究 对策
描述:资产结构、风险偏好等各方面综合信息,为其提供投资理财服务,在此期间,由投资行为带来的收益或损失由提供资金的客户承担,从本质上来讲,个人理财服务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行为,理财经理所服务的对象,也即理财需求方,是这一关系中的委托方,以下简称“资金委托人”,而理财经理即为这一关系中的代理方。在具体的理财服务中,理财经理拥有所管理资产以及金融市场存在的风险及收益的全部信息,这其中便隐藏着大量的道德风险:最一般的情形是由于理财经理的努力不可观测而产生的道德风险行为,如工作怠惰等,除此之外,还存在其他形式的道德风险行为,如:理财经理在选择理财产品时,选择具有较高回扣的产品而非最适合资金委托人的理财产品;理财经理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而非资金委托人的风险偏好从事理财活动等等,以上所述的道德风险问题在我国个人理财市场中频频发生,而个人理财服务中隐藏的这些道德风险问题不仅关系到资金委托人收益,而且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了营造更加健康的理财环境,保证资金委托人的个人权益,进而促成行业的良好发展,银监会等监管部门频频发文,对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进行规范。然而,制度的完善并不能完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制度面前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形,个人理财市场中的种种问题并未被真正解决。为了探讨解决个人理财服务中出现的上述道德风险问题,寻求一种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的途径,我们有必要从道德风险产生的原理入手,深入分析个人理财服务中道德风险行为的形成机制,通过分析道德风险行为的产生原理,探讨如何防范理财经理道德风险行为,从而形成对防范理财经理道德风险行为的激励机制研究。二、研究方法、结论和创新由于理论研究更加能挖掘的事物本质的联系,因此,为了较好的完成对防范个人理财服务道德风险的激励机制探讨,本文拟采用理论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展开研究。针对我国个人理财服务中道德风险问题的表现形式,从博弈论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在理论分析中,将基于不同的理财经理的聘用方式,分别建立一次聘用情形下的一次博弈模型和多次聘用情形下的重复博弈模型,从而以更全面的视角探讨个人理财服务中道德风险行为的形成机制以及激励机制分析。在一次博弈模型中,首先分析理财经理一次聘用情形下道德风险行为的形成机制及其相关的激励机制研究;然后在重复博弈模型中,分析理财经理长期聘用情形下道德风险行为的形成机制以及相关的激励机制研究。通过以上博弈模型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理财经理的道德风险行为程度与对其的监督力度反相关。监督力度越大,理财经理从事道德风险行为的概率也就越低。加大监督力度可以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入手,外部监督即营造有利于对其实施监督的外部环境,内部监督可以从提高资金委托人自身的监督能力等方面入手。第二,理财经理的道德风险行为程度与对其的激励程度反相关,激励程度越高,理财经理的道德风险行为程度也就越低,捆绑理财经理与资金委托人的收益可以实现增强激励的效果。第三,理财经理的道德风险行为程度与对其的惩罚力度反相关。惩罚力度越大,理财经理的道德风险行为程度也就越低。可以从两方面形成对理财经理道德风险行为的惩罚:第一,道德风险行为一旦被发现,理财经理将遭受被解雇的严厉惩罚;第二,降低对其被解雇后的所能获得的长期收益,至少低于其被解雇前所能获得的理财收益。本文在研究中主要的创新点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来分析个人理财服务中蕴含的道德风险问题。本文先把个人理财服务抽象为理论模型,从博弈论的角度,对个人理财服务中的道德风险问题进行了分析。将理论上的结论同现实操作结合起来,提出规避个人理财市场中道德风险行为的措施建议。第二,着眼于解决道德风险问题的研究内容。大量文献都是针对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历史、操作层面建议,在道德风险方面的研究尚处于空白。第三,结合一次博弈和重复博弈的模型分析。本文从单次博弈和重复博弈两个角度对个人理财服务进行建模分析,一方面丰富了理论分析的内容,另一方面,也使理论模型更加贴近实际情况,内容更加完整。三、政策建议将理论分析的结论运用到实际个人理财服务中,形成了以下防范道德风险行为的政策建议:第一,探寻新的理财服务模式,通过资金委托人和理财经理收益的捆绑方式,增强对理财经理行为的激励作用。我国传统的个人理财服务中,理财经理的收益来源一般仅限于通过销售理财产品获取销售提成,这种服务模式无法很好的形成资金委托人对理财经理行为的激励作用,而将理财经理与资金委托人的收益进行捆绑,将能够实现资金委托人对理财经理行为的激励作用,由于理财经理资金收益与资金委托人收益进行了捆绑,理财经理将更加关注如何提高资金委托人收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防范理财经理道德风险行为的目的。第二,通过健全理财经理业绩考评制度,建立信誉评价体系,可以形成对理财经理道德风险行为的一种监督和惩罚措施。在该体系下,针对理财经理将形成一个类似于信用体系的专门针对其理财服务的信誉记录,该信誉记录可以包含有关理财经理历史服务信息,包括其被投诉、被解聘等信息,有理财需求的资金委托人在选择理财经理时可以参考关于该理财经理的信誉记录。通过这种信誉评价体系的建立,理财经理的道德风险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会被记录在案,对其今后通过提供理财服务获取收益将产生直接的影响,这便形成了对理财经理行为的监督和惩罚。第三,强化个人理财市场中的监督机制建设。个人理财市场的监督可以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方面。首先,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可以从金融机构和资金委托人两方面进行。具体而言,加强金融机构对理财经理的监督作用可以从完善内部监督制度上入手,如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等;加强资金委托人的监督作用可以从提高资金委托人的理财意识以及理财知识入手。其次,强化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外部监督机制建设可以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入手,尽快解决好个人理财服务中委托代理方的法律定位,并加强对理财资金投向的监督、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建设等。第四,加大力度提高对我国理财经理专业素质的培育。理财经理必须具备金融、保险、基金等各方面的专业知识,才能满足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要求,得到客户的认可,而这也正是我国个人理财市场中需要继续完善的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加强针对现有理财经理的教育培养工作、建立一套关于个人理财师资格认证的体系等方面达到提过理财经理素质的目的。四、论文结构为了清晰的展开分析,本文分为以下六部分内容,由绪论和正文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通过总结国内外关于个人理财的研究成果,得出还存在的研究空白以及本文所需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第二部分,首先从纵向和横向两个角度分别介绍了国内外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进程和运作模式,针对理财服务的运作模式,文章还从理财经理的收益来源、聘用机制、人员素质三个方面对国内外的情形进行了对比分析。最后,文章对我国个人理财服务中的典型问题:道德风险问题进行了细致阐述,包括其产生的原因、具体表现形式和危害。第三部分,建立了一次博弈下的一元委托代理模型、二元委托代理模型以及重复博弈下的委托代理模型,通过模型分析,得出个人理财服务中道德风险行为产生的原因、影响因素以及防范道德风险行为的激励机制建设方向,第四部分,基于模型结论,得出关于我国个人理财服务中如何防范道德风险行为的对策建议。第五部分,结束语部分,该部分总结了文章所涉及的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并对文章的不足和后续研究方向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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