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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西岸经济区与闽台区域合作

日期:2005.09.12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作者】 李非

【关键词】共同市场 区域合作 两岸关系 交流机制 台商投资 服务企业 闽台 区域内 合作机制 国家宏观调控 

【版次】

【分类号】BH66

【录入时间】2015.05.22

【所属分类】统计年鉴(地方性)/报纸

【全文挂接】

【全文】

在第九届投洽会上,“两岸共同市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闽台区域合作都是热门话题。在经济区域化趋势日益明显和两岸关系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福建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就是要走区域协作的发展道路,寻求最佳的资源配置和区域分工,而“两岸共同市场”的提出,则有利于福建进一步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在闽台区域之间建立一种新型的经济合作关系,加速两地生产要素的流动,缩小两岸经济差距,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形成。当前,福建应进一步落实“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政策,有步骤地让一些带有探索性的经济贸易合作议题,在一定范围内先试行,发挥“政策试验”的功能,不断完善经济合作机制,再逐步向各地推行。 $$在政策开放机制方面,承诺入世后对WTO会员开放的行业、领域、范围等,比照CEPA模式,先行一步对台商开放。对台商投资项目审批也予以政策倾斜,对于不需要国家宏观调控的项目由地方主管部门自行审批;如涉及国家宏观调控的项目,可采取个案审批,优先安排;大型项目的审批标准适当放宽。根据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需要,采取不同的产业倾斜政策,在一定区域内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链或产业带;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台商投资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型产业,吸引台湾服务企业前来投资设点,开办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放宽台湾商业零售企业、贸易公司、旅行社、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工商服务企业的准入条件和进入范围;推广两岸农业合作示范区的政策,扩大对台农业技术合作的广度与深度。两岸金融合作中一些带有“试验性”的政策,可在沿海重要城市先试。 $$在经贸交流机制方面,进一步强化厦门和福州对台通商口岸的地位,使福建真正成为两岸贸易货物流动的重要通道。除了继续办好每年一度的“台交会”和“投洽会”外,还应进一步发挥福建对台贸易窗口的作用,将各地的“保税区”、“加工出口区”、“经济特区”、“台商投资区”等特定区域与台湾的“加工出口区”、“科学园区”、“自由贸易港区”、“营运中心”等进行对接,赋予更加多样、更加灵活以及更加变通的功能。同时,在对台通航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实现两岸全面直接“三通”的有效途径,将东南沿海地区建成对台通航的主要基地和重要通道。两岸之间的经贸问题,如投资者权益保障、贸易纠纷调解及仲裁、知识产权保护、商品信息交换、产品市场准入以及反倾销等事宜,可先进行沟通和协调,初步达成共识后,形成框架性协议。 $$在民间交流机制方面,在条件成熟时,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一些城市,如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可与台湾某个城市,如基隆、高雄、宜兰、台南等,建立某种城市联系机制,促进城市间交流,解决特定区域内经济交流与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中心城市,如厦门、福州等地,可成为两岸人员交流、事务性协商以及政治对话与谈判的重要基地。 $$总之,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对台经贸关系,就是要造就两岸经贸交流的特殊环境和对台经济政策的试验场所,以作为两岸经济合作的政策导向和建立“两岸共同市场”的发展方向,即从落实“两岸优惠贸易安排”开始,逐步过渡到建立“两岸自由贸易区”,再推进到实行“统一市场”以至“统一货币”的两岸经济整合和一体化进程。 (作者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两岸关系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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