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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平安福建” 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日期:2004.06.03 点击数:3

【类型】报纸

【关键词】经济区建设 海峡西岸 政法委 安福 社会公共安全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排查调处 五个方面 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版次】

【分类号】BG284

【录入时间】2015.05.22

【所属分类】统计年鉴(地方性)/报纸

【全文挂接】

【全文】

6月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设“平安福建”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会议决定,从今年起到2008年底,在全省范围开展建设“平安福建”活动,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确保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记者就建设“平安福建”活动的有关问题,采访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 $$记者:建设“平安福建”,是省委、省政府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制定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请问这一决策的背景及其重要意义? $$鲍绍坤: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省新世纪新阶段的总目标、总任务。这一历史性任务对维护稳定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保障,没有稳定,建设和发展无从进行;社会安定稳定,又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内容。由此,我们酝酿了建设“平安福建”的战略构想,去年底,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这一构想。按照中央和省委领导的要求,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对建设“平安福建”活动作出部署,同时,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建设“平安福建”的工作意见,广泛征求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论证。 $$建设“平安福建”,是省委、省政府着眼于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体现,是实现我省“两个建设”(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是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建设“平安福建”的重大意义,把建设“平安福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执政为民的一件实事,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记者:建设“平安福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请问它的定位是什么?目标如何设定?其科学性、可行性如何? $$鲍绍坤:省委、省政府把“平安福建”定位在大稳定与大综治范畴之间,主要是考虑到我省区位特殊,不仅要突出政治稳定、治安稳定,还要兼顾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建设“平安福建”的目标为:通过五年努力,全省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定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为了实现这个总体目标,全省要努力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和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打击违法犯罪和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及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共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等五个方面做到位居全国前列;在刑事发案、经济案件及造成危害、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数等五个方面做到逐渐下降;在非法宗教活动、偷私渡、“六合彩”、黄赌毒、走私贩私等五个方面的高发区域性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人员伤亡和巨额资财损失的恶性案件及治安事故、暴力恐怖犯罪和涉黑涉恶集团犯罪、执法队伍违法犯罪等五个方面案件和事故做到防止不发生。 $$记者:建设“平安福建”首期计划五年。在这么长时间里如何具体运作? $$鲍绍坤:总的思路是,以建设平安县(市、区)为主体,把重点放在基层,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抓好机制建设相结合,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主要是研究出台建设“平安福建”的《决定》、《工作意见》和其他配套措施,召开全省性会议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实施。第二阶段,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分两步走,第一步是争取到2006年底,70%的县(市、区)达标;第二步是到2008年6月,在继续抓20%县(市、区)达标的同时,抓好已达标县(市、区)的巩固完善。第三阶段:总结提高、深化发展。主要是抓好全面工作总结,查找问题和差距,落实整改措施,巩固和发展建设“平安福建”的成果。有关评估标准、考核指标和考评办法,下一步将由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牵头组织制订。 $$记者:建设“平安福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该如何突出重点? $$鲍绍坤:我们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形势,确定六项任务要求,每项都有各自的工作重点。在对敌斗争方面,加强情报信息、重点侦控、依法打击等措施,服务对台工作大局确保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面,建立完善大调解格局和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抓源头,抓排查调处,抓妥善处置。在治安工作方面,加大打击力度、增强打击实效,着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经济领域,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积极调节经济关系,加强预警、防范和管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在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建立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和统一指挥体系,增强公共安全的预警和处置能力。 $$记者: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建设“平安福建”,没有有力的保障恐难实施。请您谈谈在这方面的思路。 $$鲍绍坤:一是以强大的舆论氛围作保障,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介和形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大张旗鼓宣传“平安福建”建设。二是以规范的法治环境作保障,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和第二个依法治省五年规划,组织全体公民学习《宪法修正案》,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三是以坚实的基层基础作保障,大力加强村(居)党支部、村委会基层组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和治保会、调委会、保安力量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四是以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保障,重点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五是以加大人财物投入作保障,精简机关,充实基层,把建设“平安福建”的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专项解决,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并随着地方财政增长相应加大经费投入。 $$记者:为确保工作任务落实、目标如期实现,将如何加强组织领导? $$鲍绍坤: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建设“平安福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党政一把手是建设“平安福建”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责任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其他成员齐心协力抓。要把抓“平安福建”建设的实绩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件、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福建”的目标任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办好自家事,尽好自家责。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使“平安福建”的建设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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