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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三乱”保畅通 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

日期:2005.10.13 点击数:3

【类型】报纸

【作者】 李川

【关键词】普通公路 执法行为 依法行政 监督检查 综合治理 治理成果 工作格局 省政府 收费站点 绿色通道 

【版次】

【分类号】BH66

【录入时间】2015.05.22

【所属分类】统计年鉴(地方性)/报纸

【全文挂接】

【全文】

编者按:从1995年初全国集中治理公路“三乱”,到今年已经十周年 了。今年2月5日,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省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十年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借此予以展示,以此共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1995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出重要决策和部署,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是全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逐步从部门被动应急治理向综合治理、源头预防转变。三是公路“三乱”现象得到坚决遏制。自1995年以来,全省共撤除公路上站点428个,取消不符合收费项目24类83项。1996年,我省成为全国首批实现国省道基本无“三乱”省份,2005年初,我省又列入全国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省份之一。四是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的水平进一步提升。 $$当前,我省正面临新的重要发展机遇期。交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命脉,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先决条件。因此,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要从有利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大局出发,更加充分地发挥交通保障的重要作用。要加大源头治理,建立惩治和防范公路和水上“三乱”的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公路“三乱”成果,根据新形势下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下一步我省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从严要求,把好设站、收费审批关。凡在公路和水路上设置的收费站、检查站,都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组织、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在公路和水路上设站、收费和罚款,也不准以任何名义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各地要加强对公路和水上站点的管理,规范站点的设置。 $$严格规范执收执罚行为,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上路执法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责、工作范围拦车检查、罚款、收费,不得从事其他不符合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规定的活动。公路和水上执法部门聘用的协勤、协管人员不得执行检查、罚款、收费任务。要加强对公路和水路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各级各部门要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重点地区、重点线路、重点部门,开展明察暗访。要加强社会监督,重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建议。各地和有关部门对群众举报的信访件一定要认真查办,及时反馈。 $$坚决实行“黄牌警告”和“反弹摘牌”制,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对出现公路“三乱”突出问题的地区,要坚决实行“黄牌警告”和“反弹摘牌”,取消资格,予以通报和公布,还要追究有关部门领导责任。被“黄牌警告”的地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合格,否则将予以“摘牌”,取消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资格。 $$加强调查研究,建立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的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公路和水上“三乱”的深层次原因,提出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公路和水上“三乱”的措施。要在公路、水路的执法部门中,逐步全面推广违章、违法处罚中现场处理与现金缴交分离的做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增加依法行政、收费、处罚的透明度。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有效机制和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公路和水上“三乱”问题。 $$(摘自2005年10月12日在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福州:巩固治乱成果 强化治本措施 $$10年来,福州市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1年7月,福州市就实现了辖区内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并通过省考核验收。 $$根据工作部署,下一阶段治理工作的任务和措施是: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今年初,市政府已向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下达了《2005年福州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指导协调,自上而下抓好本系统本部门的治理工作。二、继续抓好收费站和检查站的规范管理,促进文明窗口建设。三、严格规范公路上执收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交通、公安、林业、动物检疫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上路检查和收费、处罚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上路人员的执收执法行为。四、确保“绿色通道”畅通,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五、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引向深入。 $$厦门:领导亲自挂帅 率先实现目标 $$10年来,厦门市坚持不懈地开展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共受理群众投诉50余件,查处问题27件,为企业、运输户挽回损失10余万元,查处的问题没有出现反复,取得了较好治理效果,2001年初率先在全省实现辖区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治理目标。 $$厦门市始终把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并且由分管交通的副市长挂帅,交通委分管纪检领导亲自抓具体工作。市领导把治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每年听取不少于一次的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对“三乱”问题亲自签批意见。同时,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积极参与治理。 $$针对公路和水上“三乱”的隐蔽性和偶发性,市治乱办协调有关部门抓监督检查,市委、市政府明确表示,对公路“三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方面,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同时,聘请52名有责任心的驾驶员作为监督员,在5个专业运输单位设立监督网点;另一方面,市治乱办坚持定期上路明察暗访,检查公路执法动态。 $$厦门市下一步将深化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在预防和巩固“三乱”治理成果上下工夫,为全市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泉州:实现四个转变 深化治理工作 $$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目标,保障道路运输规范、顺畅、有序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和共同愿望,也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10年不懈努力,持之以恒,着力整治的结果。泉州市将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要坚持加强领导,健全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泉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化治理工作。要实现四个转变,进一步深化治理工作:一要实现由全面治理向重点治理的转变。今后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二要实现由重点督查其他部门向重点督查上路执法部门转变。今后治理公路“三乱”督查重点要放在上路部门规范执法行为上,加大对交通、公安、林业和临时性动物检疫部门上路检查的监督。三要实现由重点治理公路“三乱”向重点治理水上“三乱”转变。四要实现由治标向纠建并举、标本兼治转变。要严格规范公路收费站点的申报设置,积极推进收费站点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区域性“统收统还”或“统贷统收”的收费办法,提高公路收费还贷效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制度。 $$漳州:提高思想认识 确立工作重点 $$2001年初,漳州在全省首批实现辖区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 $$漳州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具体措施是: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交通运输的畅通与安全,是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提高到反腐倡廉、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和群众关系、提高执政能力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并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二、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收费行为。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市政府要带头规范政府行为,管好职能部门行为,坚决执行除交通、公安、林业部门外,未经省政府批准,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上路拦车检查、罚款、收费的规定,对违反规定擅自开口子而出现“三乱”行为的,一律视为顶风违纪严肃处理,除处理当事人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四、严格执行规定,确保“绿色通道”畅通。要继续抓好保障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畅通工作,严格执行省制定的收费标准,对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实行省内外无差别政策。五、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 $$三明:坚持长效管理 构建监督网络 $$三明市是全省首批实现辖区内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设区市之一。三明市下一步将根据“两部一办”和省对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持长效管理理念,不断巩固和拓展治理成果。主要措施是: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制。三明市要继续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治理工作机制。一是要完善领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负全责;二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在路查、路检中发现的问题;三是落实责任机制,全市各级有关部门要形成分级负责、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突出重点,规范要求,认真抓好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的管理。根据省的部署和要求,对全市原有29个普通公路收费站(点)开展清理整顿,目前全市保留普通公路收费站点26个(其中12个主站,14个分站)。对征费员进行上岗资格考试,凭证上岗。 $$此外要严格规范上路执法行为,严禁越权上路检查、收费和罚款,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构建社会监督网络。 $$宁德:健全规章制度 工作再上台阶 $$宁德市政府在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中,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政策措施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加强公路和水路站点建设和管理,规范公路和水上执收执法行为,保证了本辖区公路水路的安全畅通。 $$据不完全统计,10年来,宁德市共召开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部署会、座谈会、协调会等31场,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332篇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上路明察暗访65次,明察暗访水路34次,询问驾驶员等群众3000多人(次),发放整改通知书46份,查处“三乱”案件8起,撤除非法站点6个,撤并收费站2个,处理违纪党员、干部17人。 $$下一阶段,宁德市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体制;二、提高认识,加强教育,牢固树立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的责任意识;三、舆论先导,加强监督,进一步加大“三乱”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的强大声势。 $$南平:明确治理目标 完善工作措施 $$近几年,南平市进一步加大了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力度,健全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如期实现了各个阶段的治理目标。先后撤除了未经省政府批准的各类公路站卡86个,取消乱收费项目22项,查处案件17起,因公路“三乱”问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有28人。 $$南平市公路通车里程约占全省1/5,在全省各设区市中最长。由于版图面积大、公路里程长,加上闽北又是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此,在治理公路“三乱”上存在较大难度,特别是前些年,由于受利益驱动,多家上路设卡、随意拦车罚款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曾一度被全省列为公路“三乱”的重点治理区域。从目前情况看,南平市公路“三乱”现象基本得到有效遏制,多家上路问题已经解决,非法站卡全部撤除。 $$下一步南平市将根据省政府、省纠风办、省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总体部署,以会议为新的起点,继续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推进治理,切实巩固成果。主要措施是: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二是严格管理,文明执法;三是加强监督,防止反弹;四是健全制度,着力治本。 $$莆田:巩固治理成果 防止“三乱”反弹 $$1995年以来,莆田市紧紧围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狠抓各项治理工作的落实,于2001年底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治理目标。截至目前,全市共撤除未经省政府批准的,在省道、县、乡、村道上设立的站卡35个;新闻媒体曝光公路“三乱”行为11起,没收违规收费160多万元。 $$莆田市一贯重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并专门成立了协调小组,各级政府每年层层签订《管理责任书》,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相关政策,逐步形成了党政领导重视、纪检监察督促、条块联动治理、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格局。 $$接下来,为了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防止“三乱”回潮,莆田市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严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大查访力度,对出现的一些公路“三乱”行为进行跟踪报道和曝光;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上路行为,尤其要规范交通、公安、林业部门上路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继续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和每月组织的文明路评比活动有机结合,力争把本辖区所有公路建成标准畅通、无“三乱”的文明路。 $$龙岩:加强源头管理 完善治理机制 $$近年来,龙岩市委、市政府把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作为维护闽西经济建设和优化投资环境的大事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狠抓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落实。各级各部门在制度建设、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站点规范、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巩固了辖区内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成果。 $$下一步治理措施是: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二、规范公路站点,抓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继续把规范收费站和检查站(岗)作为治理工作的重点。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执收行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大力加强政府法制建设,规范各部门的执收执罚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杜绝政府有关部门发生公路和水上“三乱”行为。四、确保“绿色通道”畅通,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五、加大查处力度,加强源头管理,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防止公路“三乱”反弹。 $$监管到位 防止“回潮” $$省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组长、交通厅厅长 徐钢 $$从1995年初全国集中治理公路“三乱”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起来,并取得显著成效。继1996年9月我省成为全国首批实现国省道基本无“三乱”省份之后,2005年2月我省又成为全国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省份之一。 $$目前,我省多家上路问题基本解决。现在,除交通、公安、林业和省际临时性动物防疫监督部门上路外,其他部门做到撤站下路;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格局,全省各级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密切配合,纠风治乱机构组织协调,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纠建并举的成效进一步显现,各级各部门在治理公路“三乱”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传统的执法习惯开始向重程序、重管理、重服务的现代化执法方式转变;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省协调小组共受理举报公路“三乱”信访件778件次、办理750件,办结率为96.4%。 $$但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现行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原因,公路“三乱”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必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我省下一步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加强公路和水上收费站(点)、检查站(岗)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严格规范公路和水上执收执法行为;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安全畅通,全面巩固和落实治理成果,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摘自2005年10月12日在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交通厅 $$发挥带头作用 做好治理工作 $$全省交通部门要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今后,各级交通部门在评先评优中,要把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的成效作为评选先进的一个重要条件,凡是治理“三乱”不力的,不能评为本系统本部门的先进。 $$另外,要规范公路收费管理,要重点加强对普通公路收费站“一站多点”、“双向不重复收费”、“单向收费”方面存在问题的监督检查和落实;对新设的收费站要从严控制,严把设站审核关;积极探索“统贷统还”制度,进一步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积极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 $$公安厅 $$强化思想教育 规范执法行为 $$全省公安机关要按照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部署,抓好下一步工作。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治理“三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针对性地强化民警的宗旨意识、法纪意识、服务意识,彻底根治产生“三乱”问题的思想根基,切实解决好“重管理、轻服务”的错位思想和“重罚款、轻教育”等利益驱动的错误做法。树立纪律严明、执法公正、服务热情的良好执法形象。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治理“三乱”工作的健康发展。三、突出工作重点,增强治理“三乱”工作的实效。 $$林业厅 $$严格队伍管理 巩固治理成果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今后,省林业部门治理公路“三乱”要达到的目标是:在继续保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基础上,积极向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上拓展,为巩固和发展我省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再立新功。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各项规定。二、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林业系统内部多家执法行为。三、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加大查处力度。四、坚决保障国家和省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畅通。 $$ 农业厅 $$严格依法上路 规范防疫执法 $$省农业厅下一阶段抓好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一、严格依法上路执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任务。29个省际临时性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必须依法依规上路,在重大动物疫病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对进出省境的畜禽及其产品进行严格查验、严格消毒,防止疫情的传入。一旦发现有违反治理公路“三乱”规定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二、省际临时性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以岗定人,责任到人。三、强化监督,确保动物防疫监督部门无“三乱”。四、进一步完善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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