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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财政工作经验,研究现实财政问题 第二次财政学讨论会在北京举行

日期:1965.11.08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版次】

【录入时间】2015.05.22

【所属分类】统计年鉴(全国性)/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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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总结财政工作经验,研究现实财政问题  第二次财政学讨论会在北京举行

(1965.11.08)

 总结财政工作经验,研究现实财政问题

第二次财政学讨论会在北京举行

八月间,财政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财政学讨论会。会上,讨论了下列几个问题。

财政理论研究工作的革命化

大家认为,去年在大连召开的第一次财政学讨论会上,提出了用毛泽东思想来总结经验,丰富和发展财政理论的任务,提出了理论结合实际的方向,这正是财政理论研究革命化的任务和方向。一年以来,财政理论工作者大学毛主席著作,参加生产劳动,进行教学改革,进行调查研究等革命实践,还有许多同志参加了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受到阶级斗争的实际锻炼,在政治上和业务上都有所提高,有所前进。

但是,大家也深深地感到,就革命化的深度和广度来说,还和国内外革命形势对我们提出的理论任务有相当大的距离。因此,必须实现进一步革命化。这里,最根本问题,就是要以毛泽东思想挂帅,突出政治,为革命而研究。

实现财政理论研究的革命化,还必须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把总结财政工作实践的经验,研究具有重大政策意义和理论意义的现实财政问题放在首要地位。

大家认为,财政理论研究的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做好财政理论研究工作,依靠少数人或者由各个单位孤立进行,都是不行的。因此,在财政理论研究中必须贯彻群众路线和集体主义精神,实行领导、专业人员和群众的“三结合”,实行业务部门和教学部门、研究部门的“三结合”。

实现财政理论研究的革命化,关键在于坚持与工农结合。财政理论工作者同工农相结合的过程,同时就是一个不断“兴无灭资”的过程。这是财政科学研究工作革命化的道路。

国家和企业之间的财务关系

国家和企业之间的财务关系,体现着国家和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关系,这是在资金分配上,贯彻国家和企业之间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原则的重要方面。这种关系处理得是否得当,是关系到多快好省地发展国民经济和巩固全民所有制,坚持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原则的重大问题。

在讨论中,大家通过总结过去的实践经验,从成本开支、资金分配等方面,具体地探索了在财务关系方面处理集权和分权的规律,讨论了那些是国家必须集中的大权,那些是可以分散给企业的小权。大家认为,国家一定要管成本,要规定企业成本开支的范围。不能说凡是生产需要,不管是固定资产或者其他开支,都可以进入成本,那样做,就会形成企业坐支积累基金,国家不能有计划地组织生产和分配,使企业成本上下波动,不利于分析和评比,也不利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企业的成本要管,但是,要管得合情合理又合法,不能把企业管死了。这里,劳动手段的分配和补偿,是直接影响企业权限大小的焦点。有一些损耗快、价值低的劳动手段,要作为低值、易耗品由企业自行开支,才便于及时补充,才有利于组织再生产。大家又分析了固定资产补偿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问题,肯定了固定资产再生产的更新、修理、改造三种形式,都是必要的,三者有不同的性质和作用,又必须根据其具体特点,正确处理国家集权和企业分权的关系。对于企业发展生产所需要的资金,应当由国家有计划地分配,同时又要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要分配一定额度的资金,不指定项目,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机动安排,然后才能适应企业实际需要,有利于企业组织生产的发展。关于企业奖励问题,大家认为,我国发展生产的根本动力是坚持政治挂帅、发挥人的革命主动精神,因此,必须反对“利润挂帅”论和“唯物质刺激”论。但是,在这个前提下,对于完成计划好的企业也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且规定合理的提奖范围和适当的提奖形式。

在讨论会上,大家认为,划分大权和小权的界限,在于具体处理好物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因此,既要着眼于全民所有制生产关系的客观要求,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之间的关系;又要着眼于物质生产过程中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使之适应于不同物质要素的不同运动形式所提出的需要。只有这样,把人的关系和物的运动结合起来研究,才有利于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把认识推进一步。

财政和价格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和相互关系

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组织分配以财政为核心,但是,财政分配不能孤立地起作用。价格主要是处理交换关系的杠杆,它在交换过程中影响着分配;工资是处理职工内部关系、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杠杆;信贷是调剂资金余缺,实现资金暂时再分配的杠杆。它们都有各自的作用,又有相互的影响。认识各种分配杠杆的不同作用和相互关系,将有利于做到合理安排,使各种分配杠杆相互补充、相互结合,更好地贯彻国家政策。

财政和价格是有密切的关系和联系的,这表现在,财政分配是在一定的价格条件下进行的;价格的变动会影响财政分配,改变国民收入在国家、职工、农民之间的分配比例。价格主要是处理交换关系的,它从交换方面服务于促进生产、指导消费,同时又影响着分配,这样,价格在处理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之间会产生矛盾,又会形成价格同财政的矛盾。解决这种矛盾,不是价格服从财政,也不是财政服从价格,而是要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总政策之下,从正确处理生产和交换、交换和分配、积累和消费、全民和集体、建设和生活、职工和农民等方面的关系出发,把价格和财政更好地结合起来。

对于怎样运用好价格和财政的不同作用和处理好相互关系,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大家从国家和农民、国家和职工、国家和企业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在国家和农民的分配方面,农民通过税收和价格向国家提供积累,国家又通过财政拨款,银行信贷,以及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降低向农村销售的工业品价格,支援农业生产的发展,这几种形式有不同的作用,必须密切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在国家和职工的分配方面,提高工资和降低消费品价格都能使职工生活得到改善,提高工资是根据职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状况和按劳分配的原则安排的,降低消费品的价格则是通过买卖使购买消费品的人得到好处,两者作用不同,应当根据政策要求正确处理,并且要在国家财力物力许可的条件下进行,提高工资和降低价格要和国家可能增加的消费品供应数量相适应。

在国家和企业的分配方面,企业的积累都上交国家财政,企业发展生产所需要的资金都由国家有计划地分配,但是,价格变动会影响财政收支安排,又会影响整体和局部,局部和局部的资金分配关系,并不是可以随意变动的。

在取得上述共同认识的基础上,大家又对财政和价格在促进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活方面的不同作用,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应当如何考虑,目前工农业产品价格是否存在剪刀差,是否符合等价交换的原则,各类重工业产品的价格是否都要符合于价值,随着价值降低而不断降低,对于分配会起什么样的影响等等,展开了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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