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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举措推动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交通运输平台

日期:2007.08.3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版次】第11版(华声周刊)

【录入时间】2015.05.22

【所属分类】统计年鉴(地方性)/报纸

【全文挂接】

【全文】

2007年7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意见”,明确表示国务院业已批准“海峡两岸船运公司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将享受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具体税收政策的政策性文件正在起草之中”。这对从事上述运输业务的两岸船运公司是重大利好消息,是中央政府促进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交通运输平台、推动闽台海上直航的务实举措。

经批准建设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已经正式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这一新兴经济区以闽南金三角地区的厦门为经济中心城市,以福州为关联中心城市,包括福建沿海的漳州、泉州、莆田等城市,除了临近台湾当局管辖的金门、马祖和澎湖等岛屿外,还与台湾的台北、基隆、新竹、台中等主要城市隔海相望,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中国沿海经济带,连通浙粤,辐射赣南,并有可能从福建的人文地理环境和经济优势出发,形成独具特色的“台海经济圈”。

自从1979年全国人大《告台湾同胞书》首倡“三通”以来,福建省始终都是两岸经贸交流的热点地区之一,并在两岸通航方面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1997年厦门港和福州港率先开通了直达台湾高雄的“海上试点直航”,结束了台湾海峡近50年没有任何商船直接往来历史,开启了两岸航运史上新的一页。至今两岸海上试点直航运作良好。随后陆续开通的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港口对金门、马祖和澎湖的“小三通”航线,在促进福建与台湾地区经贸交流和人员交往方面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至今经过闽台“小三通”航线往返两岸的台湾同胞已突破100多万人次,大陆地区输往金门、马祖和澎湖的许多民生物资和两岸小额贸易货物也经由“小三通”航线运送,闽台间海上客货交通运输市场日益繁荣。

中央政府赋予福建方面许多特殊政策,比如在福建设立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农业合作实验区、旅游度假区、海上小额贸易试点等。所有这些特殊政策,极大地促进了闽台交往,使福建的对台优势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挥。据2006年统计,福建目前已是大陆三大台商聚集区之一,累计有台资项目8000余家,合同台资169.5亿美元,台商实际到资109亿美元,福建省累计对台贸易额400多亿美元。

为了促进两岸海上通航,祖国大陆交通和税务主管部门曾单方面对往来两岸的台湾商船给予了许多优惠政策,如优先靠泊作业、免征船舶吨税等,在此基础上中央政府对闽台间的“小三通”船舶进一步给予免税优惠。这一举措,在两岸政治关系僵局未解的情况下出台,不仅体现了祖国大陆继续秉持对台经贸往来政经分离的原则和对台湾同胞血浓于水的深厚感情,有效地避免了双重征税,保护了台湾同胞的权益,而且也体现了中央政府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大力支持。

据调查,福建全省人均浅海滩涂面积是全国人均面积的21倍,沿海可利用建港岸线长467公里,其中深水岸线190公里,可建20万~30万吨超大型深水码头岸线资源约40公里,为全国之最,尤其具有发展海洋经济的比较优势。在未来10年内向海洋拓展空间,发展海洋经济是带动福建省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

福建省在其“十一五”规划中提出,未来五年,福建在沿海区域初步形成以海洋、海洋水产、港口海运、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和滨海旅游等为重点的海洋产业体系。2010年以后,福建要形成海洋渔业和加工业、海洋港口运输业、海洋船舶制造与修理、滨海旅游“四大优势产业”,并形成四大海洋经济带——厦门漳州海洋经济带;湄州湾、泉州湾海洋经济带;闽江口海洋经济带和闽东海洋经济带。上述规划,都将与涉及台湾海峡两岸的交通运输业发生非常密切的关系。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两岸船运公司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在大陆地区取得的运输收入将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无疑将进一步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加快闽台客货运输市场平台的建设,对促进两岸海上通航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台湾当局真想推动两岸“三通”,而不是把“三通”当做岛内政治斗争的工具或者是与祖国大陆讨价还价的筹码,是否也能拿出一些对增进两岸人民福祉有利的实际举措来,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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