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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日期:2009.08.04 点击数:3

【类型】报纸

【版次】

【录入时间】2015.05.22

【所属分类】统计年鉴(地方性)/报纸

【全文挂接】

【全文】

(上接第一版)地方财政收入突破千亿大关。发展方式转变取得重大进展,节能降耗和生态环境等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服务两岸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基本形成并不断完善,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功能更加凸显。到2020年,《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全面实现。其中,到2017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比全国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接近或达到4万亿元。闽台经济融合不断加强,海峡区域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两岸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海峡西岸产业群、城市群、港口群发展壮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创新型省份基本建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率先建立。统筹协调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社会更加和谐,科学发展达到新的水平。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解放思想。进一步转变观念,拓展战略思维,树立宽广的世界眼光,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福建实际、具有海西特色的发展路子。必须坚持改革开放。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引导和推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必须坚持先行先试。充分发挥独特优势,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先行试验,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两岸交流合作上率先取得突破。必须坚持持续运作。实施项目带动、品牌带动、创新带动、服务带动,持续思路、持续举措,锲而不舍、持之以恒,以科学有效的运作完成目标任务。必须坚持统筹协调。总揽全局,兼顾各方,妥善处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内合作与对外开放。二、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一)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推进产业深度对接。推动放宽台商投资项目的股比限制,落实增加对台合作的用地指标等政策措施,加快台商投资项目审批,吸引国家禁止之外、不涉及国家安全的各类台商投资项目落地,加快厦门湾、闽江口、湄洲湾等沿海一线的产业对接集中区建设,培育发展闽台产业对接专业园区,促进两岸产业对接进一步集聚、提升。推动与台湾县市、行业协会、科技园区、企业等建立紧密合作机制,促进来闽建设产业园区。推进厦门、福州台商投资区扩区和新设立泉州、漳州等台商投资区,促进台商投资区、各类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整合,提高产业承载能力。加快对接台湾自由贸易港区,鼓励企业和产品进入台湾自由贸易港区。以电子信息、石化、机械、船舶、冶金、新能源、生物医药、食品、创意、新材料等产业为重点,促进闽台产业融合。提升产业合作关联度,加快建立与台湾产业相配套的以及大陆台资企业所需的零部件、原辅材料中心。积极推动台湾海峡油气资源联合勘探与开发。提升农业合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充分发挥窗口、示范和辐射作用。积极引进台湾农业资金、技术、良种、设备等生产要素,促进闽台农业深度对接。加快建设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和台湾农业技术、新品种推广中心,加快闽台良种引进繁育中心和示范推广基地建设,加快建立一批闽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加工区。大力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鼓励台湾同胞来闽投资创业。提升厦门、漳州、南安、东山、霞浦等海峡两岸农(水)产品集散中心和市场功能,加强两岸农民合作组织交流,推动两岸共创品牌农业,促进生产、销售、管理、服务多方位合作。加快现代服务业对接。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推动两岸金融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积极推动开办对台离岸金融业务,逐步建立两岸资金清算中心,扩大两岸货币双向兑换范围,促进开展两岸跨境贸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试点,推动两岸银行卡通用和结算。加快海峡产权市场建设,探索引入台湾上柜和兴柜交易机制,推动设立两岸股权柜台交易市场,打造闽台企业对接的直通平台。推动闽台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证券业机构双向互设、相互参股,支持在闽台资企业上市融资,引进台湾金融服务中介来闽设立机构,推动设立两岸合资的海峡投资基金。积极促进闽台物流企业、项目对接,合作建设物流配送或专业配送中心,推动两岸物流信息网络相互衔接,设立对台保税物流园区和对台农产品物流加工保税区。完善闽台旅游合作机制,加强与台湾旅游机构的交流合作,深化闽台旅游景区对接,共推海峡旅游精品线路,做大“海峡旅游”品牌。提升“小三通”黄金通道,增强中转衔接服务功能,扩大大陆居民从我省口岸赴台旅游。积极开拓台湾旅游市场,加强入台旅游推介,扩大台湾同胞来闽旅游。积极发展面向台湾及海外的会展业、服务外包业。健全涉台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台胞的正当权益,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台湾企业来我省设立地区总部、配套基地、采购中心、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探索两岸经贸关系制度化。积极开展两岸区域合作试点,推进在促进两岸贸易投资便利化、台湾服务业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先行先试,率先探索两岸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建立两岸税务纠纷处理机制,为两岸建立更紧密的经济合作机制积累经验。促进闽台双向投资,推动建立闽台产业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简化赴台投资审批程序,加快审批和核准节奏,支持有条件的我省企业到台湾投资兴业。实行更加开放的对台贸易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小额贸易发展的政策,扩大对台贸易。在充分发挥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优势的基础上,探索推动平潭等沿海有条件的岛屿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在对台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推进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使之成为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综合实验区。(二)建设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扩大闽台文化交流合作。放宽台商投资文化产业政策,促进动漫、网络游戏等文化创意产业的对接,建设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园和文化产业合作中心,形成一批对台文化交流与合作基地,共同打造文化产业链。吸引台湾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共同创建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开展台湾海峡地质构造研究,建立两岸防灾减灾资讯共享和会商机制,深化防灾减灾、地震、气象、海洋、建筑、水利、环保、标准、计量、认证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探索建立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机制,进一步拓展闽台教育合作,加快建设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探索建立两岸教育合作园区,开展两岸高校合作办学试点,积极推动闽台院校学生互招、学历学分互认、师资互聘。进一步推动公共卫生、医学科研、医疗技术、中医药等方面交流合作,支持台商投资建设医院和相关设施。推动两岸新闻媒体互设常驻机构,推进两岸出版交流试验区建设,深化闽台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两岸青少年交流交往。加强台湾文献信息积累与研究,加快建设福建省台湾文献信息中心。加快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推进建立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大涉台文物保护力度,积极推动妈祖文化、泉州南音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闽台缘博物馆对台交流功能与作用,挖掘和拓展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两岸共同文化内涵,进一步增强连接两岸同胞感情的文化纽带作用。(三)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加快建设两岸航运中心,鼓励台湾企业投资参与我省港口码头建设,促进闽台港口联盟发展。做好福州、厦门两岸直接通邮的邮件封发局相关工作,加强对台通邮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开通邮政专船和邮件航空运输通道,推动建立对台邮件总包交换中心。适时推进向金门、马祖等地供水、供电和铺设海底通信缆线工程建设。着眼于建设两岸直接“三通”首选地的要求,推进厦门、福州机场成为两岸货运包机新增航点,推动福州、厦门直航航点增加定期航班配额,促进其他机场列入对台空中直航航点、沿海主要口岸开放为对台海上货运直航航点;拓展两岸集装箱班轮航线、散杂货不定期航线、客运航线,加快发展对台客货运滚装业务;促进“小三通”双向行李直挂,提高两岸海空联运便捷度;加强两岸大通关合作机制建设,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健全人流、物流往来的便捷有效管理机制;试行便利两岸人员往来的管理办法,尽快启动我省为台湾本岛居民办理来往大陆通行证和签注,推动授权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证件,启动武夷山航空口岸对台直航入境人员落地签注,推进台湾民众和大陆居民循我省口岸往返两岸。(四)建设两岸交流合作活动特色平台。充分发挥“省部合作、两岸共办”的优势,不断提升海峡论坛的两岸民间交流、经贸合作、合作交流研讨、合作交流枢纽四大平台功能。着力提升各领域、各界别交流平台功能,持续办好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等交流合作品牌活动,促进各类产业交流专题活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持续办好中国·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等各类民俗文化节庆活动;持续推动闽台县市对口交流活动向机制化、经常化发展;持续深化闽台产业行业协会、民间社团和中介组织开展对口交流合作。持续推动闽台警务和司法交流合作。推动国家有关部委在我省举行涉台事务性商谈,把我省建设成为两岸事务重要协商地。(五)建设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区域中心。实施台湾专业人才参加资格考试和认证、职称评定等试点政策,促进闽台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和项目合作。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互设分支机构,定期举办两岸人才交流会,加强两岸人才信息交流,建立台湾人才及其研究成果数据库。完善台湾人才来闽创业优惠政策,建立台湾人才引进快速通道,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聘用台湾人才,鼓励在大陆高校毕业的台湾学生来闽就业,开展两岸大学生创业项目对接等活动,促进台湾人才来闽创业就业。探索台湾地区居民报考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与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三、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一)加快形成海峡西岸港口群。围绕发展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积极整合港湾资源,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北部、中部、南部三大港口群。北部以福州港为主体,加强福州港和宁德港等的整合,覆盖三都澳、罗源湾、福清湾、兴化湾北岸等主要港湾,推动成为集装箱和大宗散杂货运输相协调的国际航运枢纽港。中部以湄洲湾港为主体,覆盖湄洲湾、兴化湾南岸、泉州湾等主要港湾,发展成为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相协调的主枢纽港。南部以厦门港为主体,覆盖厦门湾、东山湾,加快形成以集装箱运输为主、散杂货为辅的国际航运枢纽港。加强深水航道、疏港通道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发展大型集装箱和大型散货港区,加快建设石油、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储运中转基地。积极吸引中西部企业到沿海建设“飞地港”,鼓励本省企业在内陆地市和中西部省份建立“无水港”,着力推进河海联运、海陆联运和多式联运,拓展纵深腹地,加快建成福州港、湄洲湾港、厦门港三个亿吨以上大港,形成面向世界、服务中西部发展的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港口群。(二)构筑以“三纵八横”为主骨架的高速公路网。按照建设便捷交通走廊的要求,加快纵深推进、南北拓展的高速公路建设,形成海西高速公路网。加快建成和完善京台线、福银线、厦成线、泉南线、长深线、宁上线等国家高速公路福建段,加快沈海线福建段扩建及新建复线,积极推进兴化湾经尤溪至重庆省际间的高速公路通道建设。加快建设中心城市绕城高速公路和跨设区市高速公路联络线,以及连接县城、重要旅游区、沿海港口的高速公路支线、连接线,逐步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三)建设大运力快捷铁路运输通道。加快实施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调整规划的海西铁路发展项目,推进形成“三纵六横九环”海峡铁路网。尽快建成连接两个三角洲的温福、福厦、厦深铁路和连接中西部地区的向莆铁路;抓紧建设京福、昆厦高速铁路;推进杭州至广州(经南平、三明、龙岩)、浦城至梅州、衢州至宁德、泉州至长汀等铁路项目;规划建设海峡西岸城际轨道交通系统,推动省内铁路网功能整合和扩能提速,加快建设一批连接全省主要港口、重要工业基地的铁路支线,强化与国家干线铁路的联系,使海峡西岸铁路成为国家路网的重要通道和交通枢纽。(四)完善干支结合的空港布局。加快现有机场更新改造,完善福州、厦门国际机场两岸空中直航的设施条件,推进泉州晋江、武夷山、连城冠豸山机场扩能升级,增加开辟国内外新航线,扩大服务领域;合理布局支线机场,推进三明机场建设,开展宁德、莆田、漳州等新建、迁建机场的前期工作,形成以福州、厦门国际机场为主的干支线机场相结合的空港布局。(五)打造沿海重要能源基地。以清洁、低碳为发展方向,优化能源结构,强化能源保障。建立规范的能源资源开发秩序,合理利用本省煤炭、水电等资源。充分发挥良好的深水港优势,引进煤炭、石油、液化天然气等省外、国外能源资源,适时推进超超临界火电建设,加快建成一批燃气电厂。加快宁德、福清核电站建设,抓紧开展核电后备厂址建设的前期工作。加强500千伏主干输电网架和特高压网架建设,构筑沿海双通道、南北双环网的500千伏超高压电网,强化与华东电网的联网,推进与南方电网、华中电网联网。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风能的规模化开发,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开发利用项目建设,推进地热能、潮汐能等开发利用。推动液化天然气向内陆地市延伸,提高民用燃气覆盖率。推进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大型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建立长期稳定的能源供应渠道和生产供应基地。(六)提升城乡公共设施保障能力。加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道路标准和路网密度,完善城区路网结构,促进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强化公共停车场等设施配套。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加强城市供水设施和防洪排涝系统建设,促进制水工艺和管网改造,提高供水水质,加快推进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发展管道供气,健全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提高人口承载能力。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网建设改造。推进农村水、电、通信等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成一批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功能的综合水利枢纽,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水源与供水工程建设,合理规划、适时推进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配置工程,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四、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体系(一)加强海峡西岸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科技发展机制。加强科技宏观管理体系建设,集聚整合创新力量,加强统筹协调,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推动跨区域、跨部门的科技合作,密切产学研结合。营造有利于社会资金投入科技的环境,建立稳定的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加大对海峡西岸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科技投入,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切实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加强高技术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广一批有效促进产业升级、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的先进技术和创新产品,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基地,促进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造就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加大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相关的重点技术与产品的产业化、商业化和规模化应用力度。大力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社会科学文化素质。加快建设创新转化服务平台。努力构筑能够引领产业技术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海峡西岸研发高地。支持信息、医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等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加快电子信息、光电、石化、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和物流等产业领域重点学科发展,组建学科群,加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品检测中心、博士后站点等平台建设,鼓励外商在闽投资设立研究开发机构。进一步提升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的影响力,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机制,大力发展科技经纪服务,加强中试基地建设,鼓励国内外高校与设区市联合设立培训与研发中心,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资源共用,推动科研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向企业开放共享、延伸服务,打造服务全省发展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国家级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基地,促进两岸科技项目对接、机构与人才对接、知识产权对接和科技情报(信息)对接,推进两岸科技人员交流往来,构筑闽台科技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综合运用政策、投入、金融、服务等多种方式和手段,促进技术、资金、人才、管理等各类创新要素流向企业,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的投入力度,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培育创新型企业,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完善产业技术创新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引导与国外企业、研发机构合作研发,注重引进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和关键零部件,开展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强化自主品牌建设。扶持建立一批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和技术转移中心,加快先进技术向中小企业辐射和转移。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进入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活动,引导高校和研究机构紧密围绕企业需求开展联合创新。推进海峡西岸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充分发挥福州、厦门国家级高新区的作用,加快推进省级高新区二次创业和整合升级。积极推动区内产业集聚和特色产业基地发展,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区域经济中的比重。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高新区、技术开发区申报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推进闽台高科技园区交流合作,鼓励和支持台湾科技界、企业界参与高新技术园区建设。加快建成海峡西岸高新技术产业带,使之成为承接台湾高新技术产业与技术转移的载体。(二)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完善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稳定播种面积,推进规模经营,努力保持粮食自给能力不降低。促进农业特色产业升级,发展壮大畜牧业、园艺业、林竹业、水产业等优势产业,积极发展水产品、畜禽、茶叶、笋竹、蔬菜、水果、食用菌、花卉苗木、烟叶、中药材等十个重点特色产品。实施农业标准化,发展品牌农业,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积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和产地等标识认证制度。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壮大一批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推进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建设,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实行种植、养殖基地备案,加强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农村市场网络,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三)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坚持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着力总量提升和技术提升。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突出项目带动和品牌带动,促进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不断壮大产业规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围绕龙头企业、骨干项目和品牌产品,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配套能力,壮大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促进电子信息产业由加工制造为主向集研发、生产、服务、应用为一体转变,加大力度发展集成电路、液晶面板等基础产品,延伸计算机及网络、数字视听、移动通信三大产业链,加快发展软件、半导体照明及光电、新型元器件等新兴产业。着力壮大交通运输设备、工程机械、电工电器、飞机维修等产业,推动基础装备、基础部件及基础工艺发展,发展港口机械、建材装备、轻纺装备等产业装备,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装备制造业企业。引导石化产业按照基地化、大型化、集约化的原则合理布局和配置资源,延伸和完善石化产业链,带动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以及新型化工材料、新型纺织原料等产业发展。以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为载体,加快建设厦门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泉州微波通信产业基地、福厦泉软件园,福州、龙岩环保产业基地以及三明、南平、永春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等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光电、消费电子、生物医药、精密仪器、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式发展。着力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建材、冶金、纺织、轻工、林产等传统优势产业,以质量品种、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工艺优化、更新装备、安全生产为重点推进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创新、研发设计,开发应用新型材料,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积极打造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支持企业争创中国名牌、驰名商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争创世界名牌。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品牌创新、品牌经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以资产、资源、品牌和市场为纽带实施兼并重组联合。加快重点骨干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产品标准、质量检测、财务结算等中心,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引导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合作、嫁接央企、改制上市或发行债券等方式实现快速扩张,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支持有条件企业开发境外资源和市场,收购或参股国际品牌、营销网络、研发机构。培育发展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发挥工业园区的载体作用,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的功能。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发展配套协作企业,优化生产协作流程,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进入龙头企业的供应网络。发挥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撑作用,加强金融担保、技术研发、产品检测、专业市场、现代物流、营销联盟、人才培训、行业协会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产业集聚能力。电子信息产业要以福厦沿海国家级信息产业基地及国家级信息产业园区建设为重点,推进厦门火炬高新区建设国家“光电显示产业集群试点”,加快建设国家级海峡软件产业基地,提高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建设水平。石化产业形成以炼化一体化为龙头,上中下游配套合理、竞争力强的湄洲湾、漳州古雷石化产业基地,加快推进三都澳溪南半岛工业园区、福州江阴石化专区、泉港“台湾石化专区”建设。装备制造业要建设好福厦汽车产业集中区等汽车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加快形成厦门湾、湄洲湾、闽江口、三都澳、东山湾等修造船集中区,做大厦门、泉州飞机维修基地,推动龙岩、泉州、三明、南平、福安、福清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促进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精密铸锻件、电工器材、中小型电机生产,形成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特色装备制造基地。冶金产业要建设福州、厦门、漳州、龙岩有色金属及深加工产业集群、三明金属材料及深加工产业集群、南平铝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加快形成上杭铜加工、长汀稀土产业基地。纺织服装业要进一步做大做强泉州纺织服装、长乐纺织产业集群,培育发展三明、南平、长汀等纺织产业集群。轻工业要培育发展食品、制鞋、塑料、工艺美术等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产业集群。建材产业要发展南安石材和水暖器材、泉州建筑陶瓷等产业集群,加快培育特种玻璃产业基地。林产工业要推进林浆纸和林板一体化,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的木竹藤加工骨干项目,加快莆田秀屿木材加工区建设,形成林产品深加工基地。 (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连接海峡两岸的现代物流中心。积极承接台湾现代服务业转移,依托中心城市、产业集聚区、货物集散地、交通枢纽和港口资源,完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物流技术标准化体系,建设福州、厦门、泉州等物流节点城市和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大中型综合性现代物流中心。引导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型,发展一批集运输、仓储、配送、信息为一体的物流企业。依托临港工业、产业集群和台资企业集中区,围绕原料供应、半成品和成品仓储配送,建设物流配送或专业配送中心。加快保税港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完善保税物流体系,推进闽台两地港区对接,发展保税仓储、贸易采购、配送中转等业务。推进流通业现代化步伐,加快专业市场升级改造,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合理布局社区服务业。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和外包服务业。加强网络资源整合,提高信息网络综合服务能力,完善信息通信网应用体系,加快信息技术服务推广应用,重点发展数字内容服务业、软件设计业。依托福厦泉软件园和有条件的软件开发基地,发展软件服务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动漫游戏产业,培育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专业企业,支持服务外包类企业发展离岸外包和在线外包业务,吸引台湾企业乃至世界跨国公司服务外包转移,努力打造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对台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国家软件出口基地。打造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以滨海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和文化旅游为重点,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促进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永续利用。打造滨海蓝色生态、山地绿色生态两大旅游带,构筑闽东北、闽西南、闽西北三大旅游协作区,提升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武夷山、永安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品牌。加快构建大武夷、福建土楼旅游区。支持泰宁申报“中国丹霞地貌”世界自然遗产和宁德白水洋、太姥山、白云山申报世界地质公园,推动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厦门鼓浪屿和福州“三坊七巷”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丰富我省世界级旅游品牌。强化海西旅游目的地整体形象宣传,健全旅游营销体系,深度开发国内外重点客源市场。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培育旅游品牌企业,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办好海峡旅游博览会、中国武夷山旅游节、中国·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等重点旅游节庆会展,推进旅游标准化,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效益的旅游精品,加快建设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五)建设现代化海洋产业开发基地。坚持陆海开发联动,积极发展海洋科技,有效利用海洋资源和保护海洋环境,优化海洋开发布局,推进临港工业、海洋渔业、海洋新兴产业等加快发展。围绕三都澳、罗源湾、兴化湾、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等港湾的开放开发,(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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