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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万元养老保险没了?

日期:2008.04.01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录入时间】2015.05.22

【所属分类】特色书籍/报纸

【全文挂接】

【全文】

沈阳一市民两年前补交22个月的养老保险费 如今上网查询显示仅有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2005年缴费一栏全部为“0”■本报记者 张墨寒 摄 晨报讯(记者 陈婵婵)2006年补交了万余元养老保险费,两年后上网一查,2005年一栏竟是“0”。 “难道这钱蒸发了?”昨日,一头雾水的范先生向本报求助。 事发 万元养老保险费“丢失” 范先生是沈阳虎石台开发区某事业单位的员工,据他介绍,2004年出国,2006年回国后由于单位未给他缴纳养老保险,因此他分两次共补交了1万余元的费用。 “我前几天在沈阳市社保网查询缴纳明细时吓了一跳。”范先生说,2005年缴费一栏全部为“0”,2006年也只有一个月的缴费显示106.24元,“我补交的是2005年全年和2006年十个月的费用,手中还有当时的缴款收据呢。” 记者通过范先生提供的身份证号码,登录了社保网查询,经核实范先生所述情况属实。 求证 政府部门证明确已补交 当日上午,记者随同范先生一同来到虎石台街道办事处,即原虎石台镇政府。 范先生找到了当时代办该事情的财政所工作人员齐某。范先生出示了两张收款收据,一张收据显示2006年10月13日缴纳3584.88元;另一张显示2006年11月20日缴纳6776.46元。 “他确实在我们这儿补交了费用。”齐某又查询到了财政所向上级报审的“辽宁省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申报表上显示,范先生2005年1月~12月,个人缴费部分缴纳1103.04元、单位应缴纳部分2481.84元;2006年1月~10月个人补交2132.64元。 回应 核实后回复信息 既然这笔费用补交了,那账面上为何没有显示?“当时是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将钱缴纳给地税局的。”齐某分析,应该到地税局查询是否收到了这笔钱。 在蒲河新城地税局,范先生说明事情经过后,地税局综合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这笔钱肯定不会丢,应该是在某个环节出了问题。” “光有申报明细没有用,你有个人明细申报表和电子文档吗?”在得到范先生“没有”的回答后,工作人员解释说:“如果没有个人明细和电子文档,养老中心是无法判断这笔钱打给谁,打多少的。” 该工作人员分析,这其中的差头可能出现在三个环节: 一是财政所在申报时漏掉了电子文档和个人明细表;二是地税局将这两个弄丢了;第三个可能就是前两个环节都没问题,是沈阳市养老中心分配时出现了问题,比如漏报。 “我们需要和其他部门了解核实,将尽快给您回信。”按照这位工作人员的分析,如果是第三种可能,那么还会有两种后果: 一是这笔钱还在养老中心,没有分配到人头上,“这种情况下,调查清楚后会很容易落实到你账户上”;第二种情况是“钱已经打到集体账户上,再划出来给你补上,程序上就麻烦了”。 究竟是哪个环节造成账面上未能显示范先生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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